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
你知道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吗?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给予一定的赔偿,遇到公司不承认的情况怎么办呢?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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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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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内容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2、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3、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