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旅游有疫情了怎么办
出去旅游有疫情了怎么办,经过大半年的停滞,旅游正在逐渐恢复,人们出行的愿望也在陆续释放。国庆假期,让这种释放达到了今年以来的高潮,可是随后,青岛发现疫情,下面分享出去旅游有疫情了怎么办。
出去旅游有疫情了怎么办1
【出行限制】
1低风险地区,持绿码。但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的所在地,到达成都的需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中高风险地区,到达成都需实行居家隔离14天
3至于出自己所在城市,需自行查询本地出行政策。方法:打开今日头条,搜索出行防疫最新政策查询,输入所在地和目的地
【能不能退】
机票
1如果因为疫情影响航班不飞了,可以全额退款
2如果航班正常起飞,按照每个航司原有的退改政策。具体查询方法:找到机票订单,点击退改规则查询
3按照成都现在的情况,不会导致航班自己不飞,所以是不能全额退款的。
旅游团
按旅游合同协议规定根据出团日期扣除实际损失退款
【如果按计划出行有什么影响】
1情况1:成都还是低风险地区,回所在地持绿码
2情况2:成都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回所在地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居家隔离14天(根据每个地区政策不同)
3情况3:成都升级为高风险地区,回所在地需居家隔离14天
出去旅游有疫情了怎么办2
受疫情影响变更旅游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谁承担?
《通知》规定,结合纠纷产生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旅游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积极引导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延期履行合同、替换为其他旅游产品;
或者将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等合同变更和转让行为,助力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均同意变更旅游合同的,除双方对旅游费用分担协商一致的以外,因合同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给旅游者。
疫情期间确实无法出游,可以解除合同吗?
对此,《通知》要求“慎重解除旅游合同”。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应尽可能协商变更旅游合同。
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未就旅游合同变更达成一致且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证明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其履行合同造成的障碍,并已在合同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间内通知合同相对人。旅游合同对解除条件另有约定的遵循合同约定。
解除合同后,哪些费用应当退还?
《通知》指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应就旅游费用的退还进行协商。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游经营者应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退费,并提供其已支付相关费用且不能退回的证据,尽力减少旅游者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受到的损失。
旅游经营者主张旅游者承担其他经营成本或者经营利润的,不予支持。旅游经营者应及时安排退费,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退费的,应当及时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并出具退款期限书面承诺。
旅游时因疫情滞留,额外费用谁来承担?
《通知》规定,妥善处理安全措施和安置费用的负担。因疫情影响旅游者人身安全,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分担。
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合理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分担。
当旅游遇上疫情,如何减少损失?
《通知》要求,妥善认定减损和通知义务。旅游经营者、履行辅助人与旅游者均应当采取措施减轻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为防止扩大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依公平原则予以分担。
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应将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的损失。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减损和通知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通知》还强调,文化和旅游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应当始终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全面、公平认定疫情在具体案件中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者造成的影响,在明确法律关系性质和合同双方争议焦点的基础上;
平衡各方利益,兼顾旅游者权益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积极、正面引导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协商和解、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妥善化解纠纷,争取让绝大多数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出去旅游有疫情了怎么办3
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 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一、如果出团前,旅游目的地出现了疫情信号,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要了解目的地地区当地以及返程后回到出发地的政策,这一般会由当地的卫健委或政府发布。
1、如果目的地禁止进入,建议旅行社和客人协商,依照不可抗力与客人解除合同或延期;对于退款事宜积极与当地的地接社沟通,尽量减少客人损失, 并建议客人保留合同延期旅行。
2、如果目的地未禁止进入,根据当前疫情管控原则,一般会限定一定的区域,要了解好当地风险等级,以及回程后本地的相关政策(往往会有激烈的反应,如要求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
(1)按照计划正常出行,但要与客人签订相关的风险以及明确的疫情风险告知书。 不能以为全民皆知的消息而忽略了告知,此告知一定要求客人确认签字。 (疫情也会带来意外惊喜,比如人少了,玩的`更好了,这种情况会有客人坚持出行的)
(2)如果客人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延期(虽当地未被禁止,但由于客人心理的恐惧),双方也可以根据不可抗力来完成解除或延期合同履行。 旅行社负责退还尚未产生的费用,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二、在行程中处在突发疫情地区如何处理?
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当地突发疫情,按照相关规定,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由此造成客人滞留,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发挥旅行社的资源优势,为客人采取相应的安置,而由此产生的食宿等费用则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果及时为及时返程而增加的费用,则需要旅行社和客人分担。
三、如果虽未被禁止,但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的措施导致行程无法继续该如何处理?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的一般性措施,当涉及到疫区的人员进出一些地区时,往往会有要求核酸检测或就地隔离等措施,不宜继续前往,此时旅行一般情况下应当选择终止旅行返程。
此时会产生后续费用的抵扣与退返的问题,特别是与地接社之间,则往往会产生争议,在终止之前,一定要和地接社或者批发商确认能够退返的比例以及因此的损失情况。
同时,要主动与客人通报情况,讲清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客人的安抚工作,要把客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让客人清楚继续旅行所承担的风险和不必要的麻烦,与客人签署旅游行程终止协议书。
特别提醒:
切忌未和客人沟通,自以为是的认为是不可抗拒力而“擅自改变行程”,如此的变更则会导致客人的不满或投诉,给后续工作带来麻烦。 一定要准确搞清相关政策规定,切勿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