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
我国将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通行证》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我国将建立统一规范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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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通运输部官微消息,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部署,近日,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印发通知,公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通行证制度,保障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
通知要求,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所在地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适时启动通行证制度,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制发《通行证》,并推行网上办理。前期已制发通行证的省份要加快与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的过渡转换。
通知明确,《通行证》由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一监制,由省级相关部门核发。启用《通行证》地区的重点物资收发货单位,可根据物资类别,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出申请。运输起讫地均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无需办理《通行证》。
通知规定,《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有效期由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确定,对于通信行程卡带*号的货车司机,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码一证”)符合要求的要保障通行;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跨省进出涉疫地区的货运车辆要保障优先通行,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用通道保障持《通行证》车辆快速通行。同时要严格落实车辆到达前相关信息报备、目的地闭环管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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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其中,通知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通行证制度。
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专班,要按照国办发明电〔2022〕3号文部署要求,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提请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适时启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制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畅通办理渠道,明确办理条件、程序、范围、渠道和时效,确保办理便捷。
启用通行证地区的收发货单位可根据物资类别,向所在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核发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一监制的《通行证》。
《通行证》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由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确定,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各地要保障持有《通行证》跨省份进出的涉疫地区车辆顺畅通行,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要专用通道以保障快速通行。运输起讫地尚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无需办理《通行证》。
各省级交通专班要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框架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实现《通行证》网上办理、线上线下便捷发放,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前期已制发通行证的省份要加快与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的过渡转换,做好工作衔接。
通知还要求,分类精准做好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对于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不带*号的运输车辆,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详细措施。
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时,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码一证”)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查验《通行证》,“两码两证”),要及时放行,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要快速便捷通行;
可对防疫检测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所在社区(乡镇)派人批量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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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部署,近日,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印发通知,公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式样,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通行证制度,保障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
通知要求,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所在地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适时启动通行证制度,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制发《通行证》,并推行网上办理。前期已制发通行证的省份要加快与全国统一式样《通行证》的过渡转换。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4月14日表示,要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有力组织应急物资中转,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着力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
全力以赴保障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充分发挥物流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多措并举维护物流供应链安全稳定,为经济平稳运行、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近期,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有关工作的通知,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邮政总局、银保监会等多部门相继出台多项举措,物流“大动脉”堵点正在加速疏通。
公路交通承担着全社会70%以上的货运量和客运量。《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紧急部署各地迅速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从4月14日起上线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关闭关停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公示网址链接汇总页面,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关停信息、关停原因、拟采取措施、预计开通时间、绕行方案等相关信息。
交通运输部14日公布的信息显示,受疫情影响,截至2022年4月13日24时,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共关闭收费站469个,占收费站总数的4.34%,比4月10日减少209个,下降了30.83%;共关停服务区201个,占服务区总数的3.04%,比4月10日减少163个,下降了44.78%。
除西藏(无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外的30个省(区、市)中,北京、天津、福建、海南、重庆、甘肃、宁夏、新疆已无关闭关停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
“从近日来看,随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先后下发多个物流保通保畅的文件,前期较为严峻的物流不畅问题有所好转。”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主任、公路货运分会秘书长周志成建议,组织各省确定重点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物流保供企业名单,协调各地交通、公安、商务、工信等部门保证相关单位物流畅通。同时,应放尽放各类社会物流资源。此外,做好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