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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

时间:2024-03-25 08:25:56
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

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

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说到补偿金,很多人比较关注的的问题莫过于从n到n+1到2n这类的问题,这种补偿是比较丰厚的,但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看看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

  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2n+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2

一、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2n+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换言之就是,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N)×月工资。

这里的“年限”,是指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的年限。如果员工中途离职又重新入职的,应以员工重新入职之日计算工作年限,而不是将前后两段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员工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将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上述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则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此处所说的工资,是指员工的全额工资,即扣除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之前的用人单位应发工资。

如果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则以当年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且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能超过12年。

如张三在某单位联系工作了15年,且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而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3500元,则张三应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3500×3×120﹦126000元。如果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劳动法经济补偿金

(一)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工资所得与经济补偿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金的个税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目前国家税法尚没有特别的规定。

经向税务局了解,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不享受员工因劳动合同解除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的优惠待遇,应当按照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

对此国家目前亦没有特别之规定,税务局的答复是:在国家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员工因竞业限制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故应当提醒员工的是,如果员工希望一次性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则其个税交纳的可能较多,如果分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则个税交纳的相对较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每月工资计算基数为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包括底薪,提成,奖金等。

从文中我们了解到是否支付赔偿金还需看实际情况。如果是由公司方主动提出离职要求,而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还有在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辞职,但是公司原来就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就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所以,是否能得到赔偿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待。如果您有类似困扰还没得到解决,可以在网找相关专业律师为您排忧。

  劳动法2n+1补偿金条件3

一、2n+1赔偿是指什么?

1、“n”: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这个条例中,说明了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其中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样算来,“一年支付一个月、两年支付两个月……n年支付n个月”,所以这就是n的由来。

2、“2n”: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这条可以看出,“2N”是对违法解除或终止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当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被确认是违法的时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正常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2N。

3、“+1”: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里说到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而需要多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也就是“+1”。被称为“代通知金”,是用钱来代替通知的意思。

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2n+1赔偿?

也就是说,2n的情况是“违法解除”,n、n+1的情况是“合法解除”。因此,2n+1的情况不存在于法律的标准规定中,仅仅是员工对企业的要求。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与企业大面积裁员时,在企业和员工的协商过程中,员工希望在n或者2n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月的工资,不仅如此,有时员工甚至会要求企业支付2n+S(几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达成共识,那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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