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
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大部分企业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都是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有的情形甚至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那么下面看看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
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1
一、双倍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裁减人员的。
二、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的区别:
(一)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三)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48、82条)
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是针对哪一点?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所指的情况有以下两种:
一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二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但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不超过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十二年;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赔偿金。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继续履行的,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2
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3
一、双倍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双倍经济补偿金是指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三、怎么维护劳动者权益
1、知法懂法。
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知法懂法,知晓法律的条款,知晓法律的规定,不当法盲,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学会用法。
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必须要学会用法,法律的条款很多,不是一遇到问题就胡乱抓些法律条款,而是要用正确的法律条款去维权,只有用对了法律,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3、工会维权。
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还是要谨记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是单位和员工的沟通桥梁,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利用工会的力量去维权。
4、寻求援助。
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知识,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免费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监察投诉。
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后,可以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来帮你维权。
6、仲裁申请。
劳动者和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仲裁委的居中裁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法院起诉。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前面的途径没有维到权,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法官通过证据的判断来做出公正的判决,生效判决下达后,假如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