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期间被裁员如何赔偿
女员工怀孕期间被裁员如何赔偿,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的权益是进行了全方面保护的,怀孕期间被裁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下面一起来了解女员工怀孕期间被裁员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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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怀孕期间被裁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
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
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所以法律方面也是给予了很多保障的,尤其是对女职工权益的保障就更多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辞退所获得的赔偿,也是对其权益保障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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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裁员怎么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即预告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医疗期满、不能胜任、情势变更)、第41条(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
此条款并没有排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适用,当“三期”女职工出现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时,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另,《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出现用人单位解散、被依法撤销等情形时,亦可终止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被裁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旅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怀孕裁员可主张的赔偿标准:2N赔偿金(月平均工资*公司工作年限*2倍)+三期工资(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社保补偿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公司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公司未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或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断缴生育保险导致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公司应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另,当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水平的,职工有权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即俗称的“多不退,少要补”原则。
2、补偿金、赔偿金。公司违法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公司合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须支付任何补偿金、赔偿金。公司合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此处的工资是指职工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标准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的,计算补偿金时仍按照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作为计算基数。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两倍。
3、生活费。一般情形下,劳动关系终止后无须继续支付后续工资,但个别省市出于保护“三期”女职工权益的考虑,规定单位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终止后的生活费。比如《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载明,用人单位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故用人单位出现上述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后,亦应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支付女职工经济补偿金。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女职工三期内的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
怀孕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辞退?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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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女员工怀孕后,会被列入裁员名单?
如今在进入社会工作后,有很多年轻人其实都希望在一线城市里有较高的职位,大家并不想跳槽,也并不想在职场中频繁的更换工作,可是有些公司在才对员工的时候根本就不讲道理,会频繁地给员工增加工作量,让这些员工在职场中压力重重。
近日笔者便看到有位25岁的女研究生李女士便分享了她的真实工作经历,这位研究生现在已经工作4年,在北京存了大概有100万年薪,仅仅不到20万,前不久却因为怀孕被公司裁员
这位研究生也是觉得自己在北京看不到任何的未来,总想要选择辞职回老家发展,可是却被家人劝告尽量不要回老家,因为在老家里可能找不到高薪工作,而且在老家里的生活质量可能并不如在一线城市。
笔者看到这位研究生的工作经历以后也是很有感触,笔者认为:
如今有很多公司在把员工劝退的时候,会通过一些招数和手段,让员工得不到任何赔偿金,反而还要对公司有所感恩,其实当员工在职场中忍受不了工作压力时,就应该尽快选择辞职,因为短时间内公司方面肯定不会给予你更多任务,而是要求你主动辞职,如果员工无法完成任务就会被扣除奖金和收入,甚至会在员工年终考核的时候,让员工在公司会议上下不来台。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公司在想要把员工采取的时候,会把员工的工作交给其他员工,这其实就是公司或者一些单位里常用的手段,大家在职场中没有了高收入,而且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压力过大,业绩直线下降
最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不了了之,很难通过基本工资在一线城市里坚持下去,所以大家如果不辞职,那么就会在职场中被领导所压制,没有人来替你分担压力,无论工作情绪还是生活情绪,都会变得特别的浮躁。
总而言之,其实当一些正常女性朋友在公司里怀孕之后,或者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频繁请假,那么就会被领导莫名其妙的通知被调离到其他地点工作,或者是调离到其他部门,那么大家在一些可有可无的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
便会觉得自己在日常中不可能得到锻炼,而且能够长时间远离踏步,很多员工没有时间跟公司去仲裁,所以在被领导恶意转岗之后,便只能去寻找新的岗位,而且在行业中也没有办法把这些公司拉黑,更没有办法把这样的奇葩公司告知到那些准备入职的大学生或者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