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太慢打12345
劳动仲裁太慢打12345,很多人初入职场,啥也不懂,被无良公司黑心老板给欺骗了,拖欠数月的工资,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太慢了,于是想打12345解决,那么劳动仲裁太慢打12345能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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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2345会转劳动监察处理或者告知向劳动监察投诉,建议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劳动监察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
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拖欠工资3000可以报警吗
拖欠工资问题一般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但是其他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在职权范围内责令支付。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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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政热线12345,其职责实际上是登记居民报告的相关事项。 它与“处理拖欠的工资”无关,因此我们无法准确说明可以处理工资问题的时间。
在我们致电12345进行投诉后,该地区通常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我们的信息提交给相关负责部门,但是我们要花很长时间才能真正处理工资问题。
老板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正规,按照正常的`流程缴纳五险一金、加班也给加班费要么就调休,员工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基本上是没有人告公司的;这样的公司很少。
但还有一类企业就是不怕员工告,刚开始的时候很多都不按照正常程序来,比如本来说好给交保险,但是入职以后就是不给交,员工一气之下就把公司告了;
公司也很淡定,告就告吧,大不了申请私下协商解决,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偿,如果员工是软柿子,捏就捏了也不会告公司,公司就占便宜了。
小公司真的不怕被劳动局仲裁吗
小公司法律意识淡泊,老板员工都不懂法,偶尔出现一个仲裁的也没什么证据。
另外仲裁还是以调解为主,到最后老板看到要输了要求和解,绝大多数人也让麻烦也会同意合理,而和解的内容基本都是各退一步,员工反而亏了。
一个原因是老板可以各个环节都拖时间,另一个是原因是最后大不了和解。
如果劳动者转变一下想法也许能获得主动权,我之前仲裁过,都是等对方最忙的时候发起申请,等到了审理开庭时他们本身就忙增加了成本,赢了后不联系不要钱。等过了对方上诉期直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直接上黑名单。这样搞对方成本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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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拖欠工资打12345管用吗?
管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打12345会转劳动监察处理或者告知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监察是人民政府监察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规,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专职队伍,劳动者拨打市长热线,市长热线一般会交给劳动监察办理,或者告答知劳动者直接向劳动监察投诉。
发现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找以下部门进行解决:
1、劳动【监察】大队
不管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员工可以先找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
2、劳动仲裁委员会
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
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到法院起诉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相关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是需要对用人单位的行为进行界定的,如果是属于故意拖欠工资的情况,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劳动者可以首先协商来进行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处理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