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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仲裁多少次

时间:2024-05-06 18:06:21
一个人可以仲裁多少次

一个人可以仲裁多少次

一个人可以仲裁多少次,我们一般的人都是只知道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劳动仲裁的许多呢绒都不了解,那么一个人可以仲裁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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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几次

劳动仲裁针对的是和你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而劳动纠纷类型众多,因此,就任何一次纠纷提出仲裁都是可以的,不会因为你与前单位的纠纷通过仲裁就导致现纠纷无法仲裁的结果。

而现单位控告是不成立的。以往劳动争议仲裁,就是寻求法律救济。而如果现单位身正就不用怕影斜。如果它自身违法,那么你寻求劳动仲裁的救济,自然合情合理合法。

单位补签是在对他以前违法行为的补救,但是如果没有签约,自然是无法办理社保,所以你以没有购买社保为由拒签是不合理的。具体建议你可以和当地律师沟通如何合理维权,包括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等。

劳动仲裁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材料也是不同的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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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份合同可以仲裁几次

一般来讲,适用仲裁协议的为一裁终局,即一份合同只能仲裁一次,但劳动争议除外。在当事人之间就约定仲裁的条款有效的前提下,分情况来讲,会有下列情况:

(1)依据合同有效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经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为终局裁决;

(2)属于劳动争议的',依据合同有效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经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但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管辖,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发生劳动争议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经济合同中,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条款又约定由法院管辖的,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无效,当事人若仍想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则需要另外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条款中对于仲裁机构约定不明,无法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条款同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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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争议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同一请求事项已经受理过的,就不再受理(除了变更请求事项,如经济补偿金,变更为经济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所以,劳动仲裁应当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且同一事项只能申请一次劳动仲裁,除非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变更请求事项,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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