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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

时间:2024-04-08 10:21:57
公司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很多的公司会出现辞退员工的情况,比如当企业的发展不太好,或不需要太多员工的时候,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补偿的,那么公司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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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怎么办?

如果公司单方面辞退,又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愿意协调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和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面规定的双倍进行补偿。

二、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在劳动法中也是会保障着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说在双方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内容来执行,如果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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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如果想辞退不想给赔偿他们会采用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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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员补偿金扣税是怎么计算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第一条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1

第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 =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的计算公式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用人单位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N(70%≤N≤1)。

3、劳动者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用人单位的赔偿金份额。 注:不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请以实际为准。

可以参照以上条款,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裁员赔偿金不会扣税。因为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倾向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所以裁员补偿也是有必要的行为,如果出现补偿得不到的情况可以向相关机构反映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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